关于对拟表彰的北京市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北京市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政汛〔2018〕13号)要求,经各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逐级申报、民主推荐和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确定拟表彰北京市防汛抗旱先进集体41个、先进个人122名。
现将拟表彰的北京市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1、2)。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68556122,68556140(传真)
电子邮箱:fxykhs@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玉渊潭南路5号1110室
邮政编码:100038
附件:1.北京市防汛抗旱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北京市防汛抗旱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北京市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