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C2329300
1.检查单:水务022-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检查单
2.检查模块:勘察设计单位责任义务
3.检查项:勘察单位-3 勘察企业在水务工程勘察过程中,原始记录是否按照规定记录
4.检查内容:勘察企业在水务工程勘察过程中,原始记录是否按照规定记录并且记录完整
5.检查标准:
5.1 依据名称:《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5.1.1 依据条款:
第十四条 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应当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和准确,禁止原始记录弄虚作假。钻探、取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等主要过程的影像资料应当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