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C2330400
1.检查单:水务022-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检查单
2.检查模块:招标和投标
3.检查项:招投标-2 招标人行为
4.检查内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行为
5.检查标准:
5.1 依据名称:《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5.1.1 依据条款:
第五十六条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机构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投标文件内容或者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信息,参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招标人泄密的规定予以处罚。
5.2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2.1 依据条款: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