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C2345500
1.检查单:水务007水工程保护检查单
2.检查模块:水工程保护
3.检查项:河湖-27 经发现已登记大坝有关安全数据和情况发生变更未及时申报换证或在具体事项办理中有弄虚作假行
4.检查内容:经发现已登记大坝有关安全数据和情况发生变更未及时申报换证或在具体事项办理中有弄虚作假行
5.检查标准:
5.1依据名称:《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1996年1月1日起实施)
5.2依据条款:
第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大坝完成扩建、改建的;或经批准升、降级的;或大坝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应在此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构办理变更事项登记。大坝失事后应即向主管部门和登记机构报告。
第十一条 经发现已登记的大坝有关安全的数据和情况发生变更而未及时申报换证或在具体事项办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注册登记机构有权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罚款,或报请大坝主管部门给有关人员以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