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C2315400
1.检查单:水务007-水工程保护检查单
2.检查模块:水工程保护
3.检查项:河湖-2 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
4.检查内容: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
5.检查合格标准:
5.1依据名称及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十九条 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应当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按照规划治导线实施,不得任意改变河水流向。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2合格标准: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水工程规划同意书批准文件,且建设活动符合批准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