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C2347900
1.检查单:水务003-水土保持检查单
2.检查模块:水保-4防治水土流失
3.检查项:水保-4.2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
4.检查内容:是否有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行为;是否有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行为
5.检查标准:
5.1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5.2依据条款:
第十八条 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
在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河流的两岸以及湖泊和水库的周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有关管理单位应当营造植物保护带。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
第二十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小于二十五度的禁止开垦坡度。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