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C2341200
1.检查单:水务002-湿地保护检查单
2.检查模块:湿地-1 湿地保护范围内禁止行为
3.检查项:湿地-1.3抓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繁殖区和栖息地的行为
4.检查内容:在列入名录的湿地保护范围内是否有抓捕野生动物的行为(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在列入名录的湿地保护范围内是否有破坏野生动物繁殖区和栖息地的行为(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
5.检查标准:
5.1依据名称:《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2019年7月26日修订版)
5.2依据条款:
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禁止在列入名录的湿地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二)抓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繁殖区和栖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