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C2311600
1.检查单:水务011-排水检查单
2.检查模块:排水行为
3.检查项:排水-15排水户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未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或未按规定及时报告
4.检查内容: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未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或者并未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5.检查标准:
5.1依据名称:《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
5.2依据条款:
第十四条 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停止排放,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没有立即停止排放,未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或者并未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