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单:水务023-1-安全生产检查单(项目法人管理机构、教育培训及人员履职);水务024-1-安全生产检查单(监理单位管理机构、教育培训及人员履职);水务025-5-安全生产检查单(施工单位管理机构、教育培训及人员履职);水务026-1-安全生产检查单(其他单位管理机构、教育培训及人员履职)
2.检查模块:安全生产行为
3.检查项:安全-6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水利类)
4.检查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逾期未改(水利类)
5.检查标准:
(1)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2)依据条款: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标准规范名称、编号及版本号(规章文件文号):
(4)标准规范(规章文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