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单:水务026-4-安全生产检查单(其他单位相关方安全责任)
2.检查模块:安全生产行为
3.检查项:安全-68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
4.检查内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的。
5.检查标准:
(1)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
(2)依据条款:
第七十二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资质条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服务公开和报告公开制度,不得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
(3)标准规范名称、编号及版本号(规章文件文号):/
(4)标准规范(规章文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