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单:水务025-5-安全生产检查单(施工单位管理机构、教育培训及人员履职)
2.检查模块:安全生产行为
3.检查项:安全-56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尚未构成犯罪(水利项目)
4.检查内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尚未构成犯罪(水利项目)
5.检查标准:
(1)依据名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
(2)依据条款: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标准规范名称、编号及版本号(规章文件文号):
(4)标准规范(规章文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