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单: 水务025-1-安全生产检查单(施工单位方案、预案、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检查模块:安全生产行为
3.检查项:安全-16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告知应急措施的(水利类)
4.检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告知应急措施的(水利类)
5.检查标准:
(1)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2)依据条款: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3)标准规范名称、编号及版本号(规章文件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办监督函〔2018〕1693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4)标准规范(规章文件)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第一百一十七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办监督函〔2018〕1693号)全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11.3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11.4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