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单:水务025-6-安全生产检查单(施工单位设备、设施安全)
2.检查模块:安全生产行为
3.检查项:安全-12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水利项目)
4.检查内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水利项目)。
5.检查标准:
(1)依据名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
(2)依据条款: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3)标准规范名称、编号及版本号(规章文件文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4)标准规范(规章文件)条款:
9.1 基础管理
9.1.4 施工单位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报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进入施工现场设施设备的牌证应齐全、有效。
9.1.5《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验收前,应经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施工单位应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检验结果应报监理单位备案。
9.2 运行管理
9.2.4 施工单位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在较大危险性的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