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北京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规定,“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的单位,节约用水部分考评得分率高于90%的,可同时认定为‘节水型单位’”。经过对第二批节约型机关中节约用水部分考评认定,共有711个机关单位通过了节水型单位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北京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节约用水方面存在的问题。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2月17日
联系电话:68556847
传真:68556070
电子信箱:jyys@www.twyulecheng.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北京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附件:第二批节约型机关中节水型单位建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