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北京市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等规定,温榆河综合治理工程于2020年12月15日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
建设单位: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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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温榆河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