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动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京水务建管〔2018〕1号)已于2018年1月10日印发,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包括参与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且于2018年2月底前在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系统完成了备案的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机械制造、招标代理、质量检测、供货等单位。
二、工作安排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进行日常信用动态评价工作。
各申请单位携带申请材料(详见附件)到建管中心进行申报,并且制备上述纸质材料1份。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
建管中心受理后,将按照《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对申报单位的资料和现场进行审查、复查和赋分,提出评价报告。
评价结果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公示评价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评价结果公布后,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建管中心
联 系 人:孙明东、薛艳芝、刘 阳
联系电话:56695673、56695663、68556095
传 真:6821568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3号南楼318室
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信用等级评价材料
台灣娛樂城
2018年1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