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实行行政执法资格联机考试及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通知》(京政法制发[2017]7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新版《北京市行政执法证》(证号:19000XXXX)换发工作已经全面完成。自2019年1月1日起,旧版《行政执法证》(证号1800XXXX)废止。
二、凡未持有新版《北京市行政执法证》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其行为一律无效,公众有权拒绝。
三、新旧版行政执法证件样式对比:
新版《北京市行政执法证》式样
正卡 副卡
旧版《行政执法证》式样
正卡 副卡
特此公告。
2018年12月24日